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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度围观!船山区中小学最新招生政策公布,都有这些变化↓
中小学招生
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
船山区2018年秋季
中、小学
招生工作方案出炉了
今年船山区中小学
招生入学有什么新变化?
快看!
6月5日,记者从船山区教体局获悉,《遂宁市船山区2018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已正式出炉。政策既延续了往年的基本做法,同时又有一些新变化。
《办法》指出,学区内学生界定及入学办法。以下两类学生为学区内学生:
一是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合法稳定住所在学区内的。(此条款中的“稳定住所”是指:法定监护人购买住房且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其中;法定监护人房屋所有权应在51%及以上。)
二是暂无登记常住户口,在学区内其法定监护人以廉租房居住的。
学区内适龄儿童持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明和与法定监护人一致的户籍证明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到所在学区学校登记注册。
1.公安部门出具的在船山区实际管辖区域连续居住满一年(截止5月31日)的居住证。
2.监护人与在船山区实际管辖区域内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申请人在该区域办理的一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
3.在船山区域内连续一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且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4.监护人及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下列两项资料不需要再提供了↓
1、学生父母身份证证明
2、流出地人民政府出具子女监护人均在外务工证明
招生的两大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和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测试,严禁提前招生和将各类竞赛或获奖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保证学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学校均衡分班,不得设“重点班”。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随班就读。
✔坚持努力保障外来随迁人员子女入学原则。按“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和以全日制公办学校为主)原则,在不突破招生计划前提下,努力满足外来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招生入学办法
小学招生,分三批次招生
▲农村小学6月5日开始登记招生,保障每个适龄儿童入学。
城区小学按以下办法分三批次招生。
▲第一批次(6月19日—6月25日):招收学区内学生
▲第二批次(6月27日—7月2日):招收外来随迁子女
▲第三批次(7月3日—7月13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
初中招生工作:
各初中校于6月初开始招生宣传,同时启动招生。
高中阶段招生工作:
高中阶段新生招生工作按市上规定进行。
“三残”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积极动员适龄“三残”儿童少年依法入学。
入学方法
◆学区内学生
持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学区学校登记注册:1.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明;2.学生与法定监护人一致的户籍证明。
◆外来随迁子女
网上申请学位。登陆船山教体网(6月27日上午9点开启报名系统,网址:http://jtj.cncs.gov.cn/)向所居住学区学校申请学位,学校两日内决定是否接受。学校因学位满员或申请人条件不符等原因不接收的,申请人可向另一所学校申请。
学校现场审核。学校网上同意接受的,持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审核,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予以登记注册。
来源:全媒体记者 魏琴
编辑:杨蕊嘉 李 柳
责编:陆小晓
审核:周一帆
监制:杜 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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